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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与44所省级电大续签“试点”工作协议

( 2005年04月18日)

中央电大教务处谢盛勇报道 4月11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协议书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央电大与44所省级电大续签了新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协议》。中央电大党委书记、副校长于云秀,副校长阮智勇、严冰,校长助理李林曙、张少刚以及全国44所省级电大的书记、校长参加了签字仪式。

  与2002年签订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项目协议书》相比较,此次续签的工作协议书在总结1999年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启动以来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当前试点工作发展现状以及前期试点过程中暴露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的分工,对于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在试点教学点设置、招生、教学过程管理、考试考核管理、学生管理以及毕业和检查、督导等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都进行了界定,并特别增加了“违约责任”条款。

  新的试点工作协议书的签订,对于指导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双方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强教学点建设,规范管理,完善支持服务,确保试点教学质量,探索并构建广播电视大学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